Sunday, January 3, 2010

感觸多多!咳。。

看完了這個影帶后,我的頭腦出現了很多的問號????里邊是說明有位年輕人專向老人晨運時,向老人搶劫然后到了最后被一大堆的callman和警察捉到了。當然,那位匪徒是該捉的,可是有個問題,也是我覺得奇怪的是,有位身穿紅白T-shirt的那位馬來人可不可以用鐵錘去打那位匪徒?我個人覺得,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。就算匪徒再怎么錯,警察捉了,旁邊的人怎樣都不可以打那位匪徒。最可惡的是他手里還拿武器打人。我覺得那位身穿紅白色T-shirt的人真的是無法無天捏。匪徒錯,那他是該捉。他反抗時,我們還可以稍微的打他一下。可是現在的問題是什么呢?問題就在于警察捉到了,旁邊的人卻可以拿鐵錘打人,這算什么啊?一個民主的國家,一個有法治的國家是這樣的嗎?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外國,那些警察早就被罵到臭了。警察捉了匪徒就是警察的事了,旁邊的人是不可能有權利打人的。或許那位身穿紅白色T-shirt是位警察,他也沒有權利打他因為那位匪徒沒有做出反抗。匪徒再怎么錯,也有人權。沒有反抗,就算是警察也不可以打他,更何況是拿鐵錘。鐵錘一擊就擊中頭部。這是非常危險的動作,萬一一個不小心,我想那位匪徒不是腦震蕩就是死亡。到時如果真的導致這些事情的發生,那不是失掉一個人命嗎?事情不是更嚴重嗎?這說明了什么,這就說明我們的警察是怎樣怎樣的。是怎樣呢?是無能,還是不管,還是沒有讀過法律呢?自己好好想吧。。這就是我個人的想法。在個別場合,你先打人就是你的錯。相對的,同樣的,匪徒沒反抗,警察在場已捉到人,你先打那匪徒,你就是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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